各单位(部门):
根据《关于做好全国农业职业教育“十三五”科研课题结题工作的通知》(农专委〔2017〕11号)的有关规定,现对全国农业职业教育“十三五”科研课题结题验收。具体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结题受理范围
按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“十三五”科研课题开题报告书》完成研究任务的科研课题。未完成研究任务的不能参加结题验收。
二、课题结题申报材料
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“十三五”科研课题成果鉴定申请•审批书》 、《全国农业职业教育“十三五”科研课题结题鉴定材料》 ,一式二份。装订顺序为:鉴定申请•审批书、课题立项证书复印件、研究总报告、发表论文、成果影响佐证材料等。以上材料的电子版(电子版以申报人姓名命名)。
三、结题材料受理时间
科研处集中受理结题材料时间为2017年11月27日。请各单位(部门)统一将纸质材料报送至科研处,电子版文档请直接发送至科研处电子邮箱(dhdyyxykyc@163.com),邮件主题请标明课题类别。
四、结题材料报送地点和联系人
报送地点:南教学楼321室;联系人:蒋月静
联系电话:0411-39104039 18640921050
附件1:全国农业职业教育“十三五”科研课题成果鉴定申请•审批书.rar
农专委(2017)11号-十三五课题结题通知(原文).rar
科研处
2017年11月21日